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持续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部署要求,山东艺术学院承办的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拟定于2024年6月17日开班。现向各地招收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项目

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

二、研修目的

搭建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现代设计以及大众生活之间的桥梁,帮助传承人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解决工艺难题,拓展应用空间,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创新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

三、研修内容

遵循“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的培训原则,将课程分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实践课程三大板块,通过理论学习、课堂研讨、创作实践等,加深传承人群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对行业趋势、社会需求的掌握和引领,实现关键工艺和创作难题的有效攻关。

四、招生人数

20人

五、招生对象

(一)技艺掌握情况。按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研修班招生对象为具有较高水平、掌握鲁锦织造技艺的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学员应具有较好沟通水平、学习动力和行业影响力,从业至少5年以上。

(二)年龄条件。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三)学历条件。文化程度为初中(含)以上。

(四)其他条件。坚持脱产学习,为期一个月,并有效完成相应作品创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和生活安排等。

六、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分为两个阶段,2024年6月17日至7月6日为第一阶段,9月2日至9月11日为第二阶段,合计集中研修30天。主题创作在7月底至9月初完成。

(二)研修地点。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遴选及推荐工作。在推荐学员时,严格以鲁锦织造技艺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为对象。

(二)严格安全学习要求,培训期间不允许私自脱离校园外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需要经请假审批手续。

(三)研修期间食宿、教学及材料费用由研修院校负责,学员往返研修院校的交通费自理。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研修期间管理协议,在校集中研修期间要严格遵循学员管理制度,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导致名额浪费的,将取消其他非遗研培项目的资格。研修结束后,研修院校对学员进行考核,认定合格者,由研修院校颁发结业证书。

(四)主办单位及承办院校对学员研修期间创作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报名及录取

请各市于6月10日前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证书或证明材料(传承人弟子需提供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信和代表性传承人证书)发送至邮箱shanyifeiyiyanpei@163.com,一并报送至邮箱sdsfyc@163.com。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命名。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录取。培训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入选学员,请确保手机畅通;未入选学员不再一一通知。

联系人:于亮   联系电话:15562662652

 

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鲁锦织造技艺研修班报名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4日

报名表202405290822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