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遗大数据库“非遗名师工坊”申报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库组织开展首批“非遗名师工坊”申报认定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聚焦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非遗赋能作用,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当地一项或多项覆盖面广、适于带动就业、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经营。
2.具备能够开展生产和加工的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有用于技能培训和展示的固定场所(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有稳定的销售平台和渠道。
3.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稳定运营1年以上,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相应的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吸纳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
5.企业或工坊负责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数量
本次认定工作将针对设施齐备、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良好、吸纳就业人数众多、健康运营突出及在本地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非遗吗,名师工坊进行认定,全国范围内每个设区市认定数量不超过20个。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
由申报主体提交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包括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申报主体营业收入和近6个月工资发放基本情况及财务凭证、就业人员保险缴纳凭证等。
2.审核
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库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核验、召开评审会进行集中论证遴选。
3.公示
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库对遴选结果进行社会公示,负责公示期间的信访等解释工作,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4.授牌
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库予以公布并授牌。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cichfybk@163.com。
联系电话:15066113121(张老师)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库
2024年7月1日
附件:
非遗名师工坊”申报书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企业 □事业单位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负责人 | 职 务 | ||
联系人 | 职 务 | ||
电话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企业简介(包
含场地、设备等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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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遗项目传承保护情况、带头人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情况 | |||
企业产品目录及经营情况、吸纳就业情况 | |||
企业、带头人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获得的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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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5年内规划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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