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灯舞、灯彩类”传承人研修学员的通知

相关设区市文广旅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赣南师范大学主办、赣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客家“灯舞、灯彩类”传承人研修定于2025年7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宗旨

围绕文旅融合等“十四五”非遗保护重点工作,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帮助客家灯彩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和传承实践能力,提升灯彩制作及表演保护传承水平,丰富客家灯彩保护举措和相关研究,激发非遗传承活力,促进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

二、研修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7月19日—9月14日

第一阶段:理论技能阶段:7月19日—7月27日(集中培训9天)

第二阶段:技艺内化阶段:7月28日—8月24日(分散学习内化技艺,研培院校及专家到各地区指导28天)

第三阶段:实践表演阶段:8月25日—9月14日(集中培训21天)

培训地点:赣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三、研修内容

此次研修由专家专题讲座、传承人技艺传授、实地采风及实践展演等模块组成。专家专题讲座主要涉及意识形态、非遗相关规章制度、知识产权、相关文化法规、客家音乐文化知识、市场与旅游等方面的知识。

传承人技艺传授主要从灯彩的制作、表演等方面研修并作综合排练。

实践课程以实地考察观摩、经典曲目综合排练、表演和汇报演出为主。以剧目演出形式进行训练。

四、研修费用

研修经费由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非遗保护资金予以资助。学员食宿、资料等费用均由主办单位负责,交通费用自理。

五、推荐条件

(一)主要面向灯彩制作技艺人及灯彩表演传承人;

(二)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有一定的创作能力,能遵守研修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坚持全脱产学习;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四)招收名额20名。

六、推荐要求

有意向参加“灯舞、灯彩类”研修班学习成员必须由当地文化与旅游部门或相关单位推荐盖章。

七、其他事项

报道时间:2025年7月19日

报道地点:赣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研修期间将集中学习,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研修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主办单位颁发202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灯舞、灯彩类”研修班结业证书,对表现突出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于2025年7月13日前将表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52214252@qq.com

联 系 人:陈老师 15770770626

肖老师 18125366272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推荐汇总表

附件2学院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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